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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觀察 2026-04-11

我花三天租了一個越南女朋友,然後搞不清楚什麼是真的

Holiday Girlfriend 不是買春,是買一種幻覺。三天兩夜的假裝情侶體驗,從期待到困惑到一個沒有答案的結局。

GFE感情故事胡志明市行程規劃

📖 實戰紀錄

她騎摩托車來接我的時候,穿了一件白色的碎花洋裝。

不是那種刻意性感的——是那種你在台灣約會對象會穿的。乾淨、得體、有點可愛。我站在飯店門口看著她摘安全帽、甩了一下頭髮,心裡想:靠,這跟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。

我以為會來一個濃妝豔抹、穿得很露的女生。結果來的是一個看起來像大學生的女孩,背著一個帆布包,裡面裝著她三天兩夜的東西。


怎麼開始的

第七次去越南。前六次都是標準行程——日本城、按摩店、偶爾 KTV。每次回台灣都覺得少了什麼。不是不滿足,是⋯⋯太快了。所有的互動都被壓縮在一兩個小時裡面,進門、選人、洗澡、做、走人。像去便利商店。

有天晚上在 D1 一家小酒吧喝啤酒,旁邊坐了一個住西貢的朋友。他跟我提到 Holiday Girlfriend 這個東西。

「就是找一個女生,付她幾天的錢,她陪你吃飯、逛街、過夜。像在談戀愛。」

我問他價錢。他說看管道,大概 8M 到 12M 一天,過夜另計。比按摩店貴很多,但你得到的不只是性。

「重點不是做幾次,」他說,「重點是中間那些時間。」

我當時不太懂這句話。後來懂了。


Day 1:不知道手該放哪裡

透過一個仲介的 Telegram 約的。事先看了照片、確認了價格、講好三天兩夜。我挑了一個叫 Mai 的——不是她的真名,但這篇就叫她 Mai。

她到的時候大概下午兩點。我們騎車去 D3 的一家咖啡廳。

那個咖啡廳很小,藏在巷子裡面,要走過一個賣水果的攤販才到。裡面只有五六張桌子,牆上掛著一些亂七八糟的畫。她點了一杯椰子咖啡,我點了冰美式。

然後⋯⋯我不知道要幹嘛。

這就是 Holiday Girlfriend 最奇怪的部分。你付了錢,但你不能表現得像付了錢。你要聊天、要互動、要製造那個「我們在約會」的氛圍。可是你們明明是陌生人。

Mai 的英文還行,大概是那種可以用簡單句子聊天的程度。她問我從哪裡來、做什麼工作、第幾次來越南。我回答的時候一直在想:她是真的想知道,還是這是服務的一部分?

後來她拿出手機給我看她的狗——一隻很醜的混種,叫 Bun。她講到 Bun 的時候整個人都亮了起來,手舞足蹈地比劃牠有多貪吃、怎麼偷吃她媽煮的飯。

我笑了。是真的覺得好笑。

那個下午我們騎車在 D3 到 D1 之間亂逛。她帶我去了一個我從來不會自己去的地方——一條賣花的小巷,全部是蘭花,空氣裡有一股甜甜的、快要腐爛的味道。她在那邊拍了很多照片。

晚上回飯店。我說我先洗澡。她說好。

洗完出來她坐在床邊看電視,轉到一個越南的綜藝節目,螢幕上有人在唱一首很吵的歌。她拍拍旁邊的位子要我坐過去。

我坐下。她靠過來。不是那種色情片式的靠——是那種你女朋友靠在你肩膀上的靠。

那個瞬間我的腦袋短路了大概三秒鐘。

後來的事就⋯⋯自然發生了。不趕、不催。她關了電視,房間裡只剩冷氣的聲音和外面摩托車的引擎。

做完之後她沒有馬上起來洗澡。她就躺在那裡,手指在我胸口畫圈圈。

「You sleep good tonight,」她說。

我確實睡得很好。好到有點不正常。


Day 2:假裝的邊界開始模糊

早上被她煮泡麵的味道吵醒。

不是什麼高級料理——就是飯店的快煮壺加一包越南泡麵。但她把蛋打進去了、切了一點蔥花(不知道哪裡變出來的)、還擺了兩片超市買的火腿。

我坐在床上看她蹲在地板上用筷子攪那碗麵,穿著我的T-shirt,頭髮亂七八糟的。

幹,這個畫面。

如果你把「我付了她錢」這件事拿掉,這就是一個正常的早晨。一個你跟女朋友在旅行的早晨。

吃完麵她問我今天想去哪。我說隨便。她說她想帶我去一個地方。

我們騎了大概四十分鐘的車,出了市區。風從T-shirt的縫隙灌進來,她坐在後座,雙手環著我的腰。路上經過一片田,綠到不像真的。她在我背後喊了什麼,風太大聽不清楚,我回頭看她,她在笑。

到了一個鄉下的河粉店。沒有店名、沒有招牌,就是一個阿嬤在路邊煮湯。Mai 跟阿嬤用越南語聊了幾句,阿嬤看了我一眼,笑了。

那碗河粉⋯⋯怎麼說。湯頭清到透明,但味道厚得像煮了一整天。牛肉片薄到幾乎透光,放進去三秒就熟了。旁邊一盤九層塔和豆芽菜。45K。

Mai 說這是她外婆家附近的店,她小時候常來吃。

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。可能是。可能不是。可能她帶每一個客人來這裡,每次都講一樣的故事。但那碗河粉是真的好吃,阿嬤的笑也很真。

下午回市區,去了一家正規的越式按摩。兩個人一起做。90 分鐘,她趴在旁邊那張床上,偶爾轉頭看我一眼,傻笑。

按完出來天快黑了。街上的摩托車開始亮燈,整個城市變成一條流動的光河。她買了兩杯甘蔗汁,遞一杯給我。

「今天 fun?」她問。

「Yeah,」我說。

她好像很滿意。

那天晚上比前一晚更⋯⋯放鬆。不是更激烈——是更放鬆。她會在中間停下來抱我,頭靠在我脖子那裡,呼吸很慢。有一度我覺得她睡著了。但她沒有——她抬起頭看我,眼睛在暗裡面很亮。

然後她說了一句越南語。我問她什麼意思。

「Nothing,」她說,「just talking to myself.」


Day 3:退房

最後一天早上,我醒得比她早。

清晨六點,胡志明市已經開始吵了。外面有人在叫賣什麼,摩托車引擎此起彼落。冷氣把房間維持在一個剛好的溫度。她面朝我這邊睡,嘴巴微微張開,呼吸很淺。

我看了她大概五分鐘。

然後我意識到一件事:我不知道她幾歲。我不知道她住哪裡。我不知道 Mai 是不是她真正在用的假名還是她有另一個假名給其他客人。我不知道那個叫 Bun 的狗是不是真的存在。我不知道昨天那碗河粉是不是她外婆家旁邊的。

我知道的是——她的睫毛很長、她側睡的時候喜歡把手墊在臉下面、她吃河粉的時候會先把所有的九層塔挑掉。

這些是真的。其他的,我不確定。

她醒來之後我們又吃了一次泡麵早餐。這次她沒有切蔥花,可能是用完了。

收拾東西的時候她很安靜。不是不開心的安靜——就是⋯⋯安靜。像一齣戲演完了,在收道具。

我把錢裝在信封裡給她。三天的費用加小費。她接過去沒有數,直接放進帆布包。

門口她穿上鞋子,戴上安全帽。轉頭對我笑了一下:「Next time you come, you find me, OK?」

我說 OK。

她騎車離開。我站在飯店門口看她的車尾燈消失在摩托車的洪流裡。


後來

回台灣之後好幾天都怪怪的。

不是想念——我很清楚這是什麼。不是戀愛、不是曖昧。是一場付了錢的模擬。但問題是:人腦分不清楚。你的身體記得她的體溫、記得她靠在你肩膀上的重量、記得清晨那碗有蔥花的泡麵。你的理智告訴你那是工作,但你的記憶不管這些。

我有個在台北做工程師的朋友,聽完之後跟我說:「那你不就是花錢買了一場失戀?」

他說得也沒錯。

後來我在 Zalo 上傳了訊息給她。就是隨便聊幾句。她有回,但回得很慢,每次都隔好幾個小時。有一天我傳了一張台北下雨的照片給她。她回了一個字:「Cold?」

然後就沒有然後了。

我沒有再約她。不是不想——是我搞不清楚我想要的到底是什麼。是想再去找她、還是想再體驗一次那三天的感覺?如果換一個女生,同樣的行程,我會有同樣的感覺嗎?

大概會吧。

大概不會。

在越南,你可以租到很多東西。一台車、一棟房子、一個女朋友。但你租不到那個,躺在陌生人旁邊卻睡得很沉的瞬間。那個要嘛是假的,要嘛就是你被騙了。但不管是哪個,醒來的時候你確實覺得休息過了。


有一天深夜滑手機,看到她的 Zalo 動態更新了一張照片。是那隻醜狗。Bun。在啃一根骨頭,表情很欠揍。

所以那隻狗是真的。

至少那隻狗是真的。


— 夜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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